医疗纠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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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诉讼

第一,由于向法院起诉是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所以患者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求胜诉,而在决定起诉前,患者要履行自己的权利,找医院机构复印相关的病历和医生查房记录等。

第二,患者在起诉时也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普通时效为两年,但医疗事故属于身体受到伤害所需的赔偿,诉讼时效只有一年,从确定为医疗事故之日起算起,患者千万不要在协商、调解和等待中,超过诉讼时效。

第三,起诉要有合适的原告和被告,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第一,患者要及时复印相关的病历和检查资料,这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在诉讼过程中,病历和检查资料都是非常关键的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很多时候,医疗机构不会配合,所以患者在得不到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复印部分,不让医疗机构有修改的机会。

第二,根据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择优选择行政调解或者司法救济,对于患者而言,假如发生了有人身损害的医疗纠纷,最好还是请教专业性强的律师咨询一下,这样才能避免败诉和走冤路,假如只是一般的医疗侵权纠纷,也没有造成人身损害,那么就可以选择行政调解,毕竟,诉讼是最后一层保障,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起诉,因为诉讼时间长,结论也不确定,一旦败诉,患者还要承担昂贵的诉讼费用。

第一,医疗纠纷案件,实质上是因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关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问题是包括法律职业在内的一些人,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理解往往有一个很大的失误,他们只机械的理解“从受伤害之日起算”,或者“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的规定,但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一些患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间受到的伤害,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受到了伤害,以为这就是疾病发展的过程。

第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特殊行为,究竟是什么时间受到的侵害,以及是不是受到侵害,并不是一般人都能够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所以一定要仔细把握。

第一,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第二,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如果想投诉医务人员,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假如患者不相信医疗机构,那么就可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去正确的部门,一边还是叫你去卫生局医政科。

第二,医政科只处理正规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型医院,即便是审批上归市卫生局管,但只要其医院地点在该县区辖区的大型医院,医疗纠纷依然归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处理,另外,假如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医学人员存在不规范或者违规违法的行为,都可以投诉到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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