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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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内摔伤

乘客地铁内摔伤地铁方承担的责任:

乘客购票进站后,乘客与地铁公司之间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地铁公司应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因此,若地铁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乘客地铁内摔伤,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禁止在出入口平台上坐卧。不要在站台、大厅、出入口、通道内久留。

2、禁止擅自触动行车设备。

3、失明、失聪、智障等残障人士、行动不便的老人、学龄前儿童及醉酒者,须有人陪同进站乘车。

乘客在地铁内摔伤地铁方的赔偿:

乘客购票进站后,乘客与地铁公司之间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地铁公司应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乘客发生意外事故可以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做伤残鉴定,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鉴定下来是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地铁遇险疏散逃生知识:

技巧一:车头车尾也是逃生通道

如果列车是在隧道内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车厢中部的乘客应赶向列车的车头和车尾,拉下红色手柄,打开连通车厢与驾驶室之间的紧急疏散门,通过列车车头和车尾部设置的应急逃生门有序疏散。

乘客在地铁内摔伤地铁方要承担责任:

乘客购票进站后,乘客与地铁公司之间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地铁公司应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因此,若地铁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共交通发生人身损害的差不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自身疾病造成的;二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三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乘客人身损害。在后两种情况下,地铁公司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请穿着舒适、防滑的鞋子,尽量不要穿着高跟鞋、拖鞋及状况不良的鞋子进站乘车。

2、进站前请注意出入口的整体设计布局,防止踏空或与玻璃围墙发生碰撞,严禁翻越护栏。

3、注意站内摆放的各类安全告示牌,例如“小心地滑”、“正在维修”等。

乘客在地铁内摔伤地铁方由管理地铁站的地铁总公司负责,《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第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地铁公司作为从事公共运输活动的法人,有义务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请站在黄线外验票,出站时单程票请投入回收口。乘坐地铁注意事项提醒,请勿奔跑通过闸机。成人带不超过1.2米小孩通过闸机时,请照顾好小孩,确保安全。携带婴儿车、轮椅、手推车、行李或大件物品的乘客,联系工作人员使用专用通道。使用扇门闸机时,在通过闸机后请往前走,切勿在闸机通道停留或往返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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