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乘坐黑车发生车祸的处理办法:
乘坐黑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黑车驾驶人被确定承担事故百分百责任,但在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上,乘客还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选乘黑车,乘客主观上存在过错
首先,黑车从事营运为非法行为,乘车人应当有明确认识;其次,黑车的安全性能无保障,乘车人也应该有认识;最后,出租车的驾驶人要经过资格考试才可以上岗,为的是确保乘客安全,而黑车驾驶人并不具备出租车驾驶资格,增加事故风险。
基于以上几点,乘车人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将生命健康至于无安全运营保障的危险处境之中,其本人具有过错。
二、事故认定不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确定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是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作出的确认,而不是对事故赔偿责任的确定。
乘客乘坐黑车导致伤亡的索赔方法:
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乘坐黑车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黑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方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乘坐“黑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黑车”驾驶人被确定承担事故百分百责任,由于乘客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黑车”,而依然选择乘坐,那么在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上,乘客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黑车的危害:
乘坐“黑车”有着诸多危害性。首先,“黑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由于“黑车”运营成本低,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业户的经济利益,影响了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和谐的发展。其次,安全事故频发,“黑车”没有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技术性能检测,多数“黑车”驾驶员素质低下,因是非法营运,惧怕检查,这样精力都集中在观察有否检查人员在道路上,遇到执法人员检查,疯狂逃窜,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因乘坐“黑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每年都在上升。三是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由于“黑车”驾驶员未经培训,没有受到日常管理,缺乏客运职业道德,只讲利益不讲职业道德,没有服务意识,损害乘客利益事故频发。由于“黑车”没有承运人责任险,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产生纠纷,“黑车”车主承担不起对乘客的赔偿,致使旅客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四是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黑车”车主强揽旅客、敲诈勒索、谋财害命事件频发,严重影响旅客的出行安全,也有的“黑车”车主被旅客杀害,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黑车”的猖獗,会引起合法客运业户的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乘客乘坐黑车发生车祸的处罚:
明知“黑车”还乘坐,出事自担部分责任。黑车是没有运营的资格,不被国家允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车辆。因为黑车缺少相关手续,对乘客的安全没有保证,会影响正规出租车的利益,所以不被政策所允许。国家鼓励公民出行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出租车。如果公民出行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法官在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进行一定的确认下,会要求有过错的公民为自己的过错“买单”。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乘客明知“黑车”还要乘坐,可以认定乘客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决时可以适度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
乘黑车出事故追索赔偿难题多:
乘客乘坐黑车导致伤亡的赔偿:
如果明知道不是正规运营车辆还乘坐的话,乘客自己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乘坐黑车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黑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方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乘坐黑车有风险:
1、不能保证安全。“黑车”司机身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黑车”聚集点甚至有拉帮结派的倾向,近几年发生几起非常恶劣的黑车司机强奸杀害女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