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非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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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非法运营

黑车非法运营举报投诉方法:

市民发现黑车应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你举报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及时将结果通报给你的。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黑车”非法营运的严重危害,不要图一时方便去乘坐“黑车”;遇到“黑车”要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交管部门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同时,交管部门告诫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车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一经查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营运的危害:

1、存在安全隐患。首先,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没有合格的保险手续;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黑车非法运营行为违反的法律:

跑黑车,事实上就是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规定。

黑车非法营运处理方法:

一、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车非法运营的处罚方法:

国家公安部、交通部已确定2009年2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如果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上岗证等即可认定非法营运,非法营运就是扰乱客、货运市场秩序并产生许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

一、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理非法运营黑车方法:

1、加大正规出租车的投入

要增加正规出租车的数量,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协调成立一些正规的出租车公司,另一方面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出租车行业,让正规出租车挤压“黑车”的生存空间,使其逐渐失去市场,无空可钻,从源头上阻断“黑车”生存的空间。

2、大力发展城市公交

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可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引导民营企业从事公共交通行业,提高公共运输行业的竞争力,增加公共交通的运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把“黑车”从客运市场中挤出去。

3、对“黑车”进行招安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政府部门要引导“黑车”经营者合法经营,帮助其加入到正规出租的行列,对于符合条件的“黑车”经营者可按法定程序许可其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活动,并将其纳入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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