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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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维权

1、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建议旅游者先与旅行社负责人沟通,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和解的,旅游者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的,可选择仲裁或司法途径。

2、若遇到以下情况,游客可寻求法律维权: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

(2)旅行社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或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3)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5)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游客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6)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游客的利益;

(7)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

被强制购物的维权方法:

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到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景中景”、“票中票”将被国家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国家旅游局出行提示称,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特殊参观点单独设立门票必须严格审批。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联票价格要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联票。要上调门票价格,必须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门票价格3年内不能有两次以上上调。

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特殊参观点单独设立门票必须严格审批。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联票价格要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联票。

遏制景区门票捆绑销售,若要达到治标的效果,必须尽快明确景区产权归属与性质划分,进而厘清利益分享机制与监管部门管理职责,最终实现门票的分类管理指导;对于私有化景区,以指导为主,放开经营,对国有景区则划分为经营性与公益性景区,明确经营性景区只能获取适当的利润,公益性则应纳入财政兜底,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逐步建立由国家公园、省立公园和城市公园组成的三级公益景区体系。

旅游买到假货维权的相关法律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如果在旅行社购买到假货可以直接找旅行社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当地的12315进行维权。可以直接向当地旅行社进行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在景区购买到假货可以找景区管理处,或是答消费者投诉电话。

如果旅行社带游客到商场购物,如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游客便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赔;旅行社先行退赔后,有权再向商品的销售者进行追偿。虽国家旅游法有针对售假赔偿的规定,但在可获巨额利益面前相信还是会有商家铤而走险,出售假冒商品,相关工商管理机构可制定如发现商家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便限制商铺经营,没收相关商品,并根据金额进行惩处,从源头掐断某些商家不法经济行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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