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般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相比,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因为旅游产品包括吃、住、行、游、购等相关服务,任何环节的差错都会使一次愉快的旅行泡汤。新罗区消委会特发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选择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等。
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应先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果是到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旅游还要看是否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旅行社还应看重旅行社的信誉,而不是把价格作为唯一考量标准。
一些旅行社压缩组织旅行的成本和花销,主要方式就是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因此,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旅游行程。另外,最好把自身的特别要求和关心的事项也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出境旅游遇到购物纠纷如何处理?小编分析如下;
如果出境旅游时旅行社存在强迫购物、缩短行程等违约行为,游客应妥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选择适当途径理性处理。
护照是国家为本国居民去国外提供的身份证件,签证是入境国准许入境的许可。一般来讲,持有我国护照但没有办理签证是不可能出境旅游的,除非有些国家对我国实行免签或落地签政策。旅游回来后旅行社还需办理销签,确认游客已按时返回,没有滞留他国。销签必须使用游客的登机牌,所以游客千万不能将登机牌遗失。销签之后游客要及时索回护照。如果由于游客原因造成销签迟延并导致旅行社损失的,游客一般要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一般对产品质量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在两种情况下,游客也可向旅行社主张权利:一是旅行社与商家恶意串通,或存在欺骗行为;二是旅行社对商品作出承诺、保证,而商品质量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要求,旅行社应当就游客的损失先行赔偿,并可在赔偿后向经销商追偿。
旅游消费法律维权小知识总结如下;
外出旅游难免遇到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航班取消延误、旅游大巴迟到、服务人员态度不好等,投诉和摩擦现象也会随之而来。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但也要注意维权的方式及尺度,应以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权。
如果在旅游中产生纠纷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提醒旅客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以及旅游行程表、发票以及各种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如果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游客应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拍摄的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
我们要在旅游办理手续的时候和旅行社问清楚需要多少钱,也要问清楚这些钱都包括哪些方面的服务,比如我们旅游的吃住行等一系列事宜,这方面一定要问清楚,千万小心被钻了空子。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个方法是我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现场和导游沟通很重要,这点大家要千万留心。
第二种方法是我们遇到强制消费以后,可以在旅游结束或者旅游之中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一般来说很快可以得到解决,当地的管理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
第三种方法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就是说你任何时候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不过不要超过三个月为佳,仲裁方面的调解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