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旅游纠纷的维权途径: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和旅游公司协商确定,否则只能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包括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国内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机关对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进行的裁决;涉外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方法。
在法律上,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都有关于仲裁的原则规定。在实践中,国内旅游公司纠纷的仲裁,都由我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涉外旅游合同纠纷的仲裁,由于要依据当事人的协商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的所在国就可能出现在我国、对方国家或者第三国。
旅游购物发生纠纷如何解决?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协商;
2、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 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明确“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行为认定和处罚标准。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强迫旅游者购物等8种行为均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国家旅游局还发布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确定“不合理低价”认定和处罚处理标准。
旅游服务纠纷游客的维权方法:
1、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建议旅游者先与旅行社负责人沟通,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和解的,旅游者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的,可选择仲裁或司法途径。
2、若遇到以下情况,游客可寻求法律维权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
(2)旅行社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或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3)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5)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游客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6)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游客的利益;
(7)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
旅游消费法律维权小知识总结如下;
外出旅游难免遇到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航班取消延误、旅游大巴迟到、服务人员态度不好等,投诉和摩擦现象也会随之而来。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但也要注意维权的方式及尺度,应以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权。
如果在旅游中产生纠纷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提醒旅客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以及旅游行程表、发票以及各种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如果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游客应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拍摄的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