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旅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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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旅游团

低价旅游团的陷阱总结如下;

1、导游服务质量差,低价旅游团经常会出现预订的客房、车辆等落实不了的情况,有些导游这时会躲起来,甚至甩掉游客。当游客被带到某购物点购物时,有些素质较差的导游,对不买东西的游客冷嘲热讽。

2、随意拼团或转团,有些旅行社在游客报名后发现人数较少时,就会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转给其他的旅行社。

3、安全无保障,有的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让司机兼任导游,有的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旅游车辆,还有出现司机疲劳驾驶等情况,给游客的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4、误导误购,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常常带领游客到某工厂参观,实际上所有的参观都在指定购物点。这些购物点的物品定价一般都比市场价格高出许多,还声称是大促销、大降价,导游为了从中拿冋扣,还会经常帮忙推销产品,使游客上当。

低价旅游团的陷阱可以从吃、住、购、玩、来逐条分析。

1、吃,旅游团餐难吃,已经是共认的事。难吃的原因无非就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随便糊弄……但是这样的团餐其实还算是有良心的团餐,没良心的是:回收自己或者其他餐馆的剩菜剩饭而拼凑起来的团餐。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就知道为什么团餐难吃了吧?因为只有难吃,才能有剩菜剩饭,才可以最大量地回收。如果难吃到每个人都不动一筷子,那么,连回收都免了,直接放在桌子上等下一拔游客“吃”——这也就是为什么游客们总是很难吃到热菜热饭的原因。

2、住,旅游合同或者行程单上,我们从来不会看到具体的酒店或客栈的名称和地址,只有类似于这样的文字:本星级宾馆、特色民居、客栈等等。原因是,一旦明确说出酒店、客栈名称,你上网一查就知道价格和评价了。

低价旅游的消费心理分析如下;

目前,国内的游客大多存在初期旅游消费心理,追求低价、支付能力和实际消费水平比较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旅行社为了迎合消费者往往就会采用降低旅游直观价格等手段。虽然近几年,青岛市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指示,一直致力于整顿“零负团费”现象,但是,零负团费仍然大量存在,旅游市场恶性竞争的环境仍然没有消除。直观来看,为“负地接”买单吃亏的是游客,殊不知,随之产生的投诉、纠纷增多会使旅行社的信誉度下降,最终会影响旅游业自身的发展。

针对当前国内旅游消费市场普遍存在着安全事故频发、旅游欺诈、强制购物、随意增加自费项目等问题,备受期盼的《旅游法》(草案)终于浮出水面。草案不但对旅游者权利和义务作出相应规定,还对政府层面的旅游规划提出明确的法律要求。对于广大旅游消费者来说,这部法律对旅行社经营、旅游合同订立、旅游经营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从法律层面上最大限度保护了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治理不合理低价游方法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首先是要于法有据。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该规定就是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法律依据。既如此,则要有法必依。各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家旅游局关于在全国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工作,使这一整治活动真正见成效,并逐步形成监管“不合理低价游”的长效机制。

在小编看来有的游客贪便宜,不愿意支付正常的旅游价款,于是便同相关旅行社签订虚假旅游合同,以应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不仅是相关旅行社的不诚信经营行为,也是相关游客的不诚信行为。”虽然对游客的这种不诚信应该不应该处罚,从现有的法律法规看,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是,对这些游客进行普法教育和正确引导则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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